长春建筑学院
高新校区
健身气功·八段锦网络大赛
按照学校“防疫情 保运营 促建设 正品行”部署要求,确保师生生命和健康绝对安全,强健学子们的体魄,长春建筑学院高新校区组织开展“健身气功·八段锦网络大赛”,本次大赛由文创学院基础部承办,本次比赛的比赛竞赛规程,具体如下:
一、主办、承办单位
主办单位:长春建筑学院
承办单位:文化创意产业学院基础部
二、参加对象
长春建筑学院高新校区在校学生。
三、报名、比赛时间
在线报名与上传视频: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0日。
专业评判: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5日。
申诉受理:2022年4月27日24时前。
成绩公告:2021年4月28日。
四、竞赛项目
健身气功·八段锦
五、比赛分组
比赛设男、女组。
六、比赛办法
(一)上传的参赛视频必是个人独自演练的健身气功·八段锦视频,其他视频均不予线下评判。
(二)对所有通过合格性检查后的参赛视频,均予以线下评判。
(三)线下评判按照健身气功协会定的2019年版《健身气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(试行)》及相关规定执行。
(四)完成套路时间
比赛套路完成时间 为11~13分钟。
(五)裁判长扣分
1.凡运动员完成套路时间不足或超出规定时间在5秒钟以内(含5秒钟),扣0.1分;不足或超出规定时间超过5秒钟,在10秒钟以内(含10秒钟),扣0.2分;不足或超出规定时间 达10秒钟以上,扣0.3分,最多扣0.3分。
(注:运动员由静止姿势开始肢体动作,计时开始;运动员完成全套动作后并步站立,计时结束。)
2.运动员未按规定套路顺序演、增减或改变动作,每出现一次,均扣0.1分,累计扣分。
3.如运动员对参赛作品进行配乐,凡音乐中出现唱词(含说唱)者,扣0.1分。
七、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
(一)按照男、女组分别录取。
(二)各项目男、女组别根据线下评判的成绩由高到低按一等奖20%、二等奖30%、三等奖50%分别进行录取,授予电子证书。末尾数按四舍五入计算。
(三)比赛成绩、录取名单在竞赛微信群分期发布,男、女一等奖获得者的参赛视频在“长建文创公众号”进行展播。
(四)进入赛微信群,下载、打印电子获奖证书。
八、裁判员、仲裁委员会
邀请裁判员和仲裁进行线上评判和仲裁。裁判员、仲裁委员会选派按照规则执行。
九、申诉与仲裁
(一)申诉
1.范围与内容:
限于裁判长对运动员的扣分,内容包括如下:
(1)裁判长对运动员完成套路时间不足或超出的扣分。
(2)裁判长对运动员未按规定套路顺序演、增减或改变动作的扣分。
(3)裁判长对运动员配乐不符合规定的扣分。
2.程序及要求:如果运动员对裁判长对其本人的扣分内容有异议,该运动员必在2022年4月27日24时前在线提出申诉。
(二)仲裁
1.仲裁委员会接受运动员的申诉,并及时做出裁决,如申诉理由成立,改变裁判结果,如申诉理由不成立,则维持原判。
2.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,运动员必须服从仲裁委员会的最终裁决。
十、报名
(一)报名方式
报名联系电话:15144098208(微信同步)
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微信群报名:
(二)具体要求
1.完成报名后,进入【学习通】比赛专用平台,必须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参赛作品,否则不能完成提交。
2.上传视频为不间断连续拍摄、无剪辑的高清或超高清视频,视频格式为mp4或mov格式,视频文件大建议在300MB 以内。参赛视频版画面清晰,图像稳定。
3.视频录制的场景没有规定,在寝室、走廊或水房都可以。
4.参赛者在所录制的镜像内清晰可见,且占据50%~70% 的镜像。
5.参赛视频不得有大噪音。
6.禁止编辑参赛视频。
7.请保证参赛视频光线充足,以便裁判准确地看清每一个动作。如果参赛视频中光线暗,上传视频将不予受理。
8.请以横屏模式录制视频。录制视频时请使用三脚架,确保视频效果稳定。相机镜头的高度需在拍摄者头部位置,并时刻保持参赛者在画面当中。
9.参赛视频内容应包括演前行抱拳礼、有起势和收势的完整套路、演练后行抱拳礼三个部分。但禁止以打招呼问候或其他形式拖延视频时间。
10.参赛运动员着装应整洁大方,符合健身气功运动特点。
十一、其他
(一)本赛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。
(二)长春建筑学院文创学院基础部对本赛事的监督和管理,有权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参赛者做出取消参赛资格的决定。
(三)参赛者冒用他人视频报名参赛,或报名提交的参赛作品与比赛项目和视频要求不符,将被取消参赛资格。
(四)本规程由文化创意产业学院基础部解释。
(五)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