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鼓励学生建构学科交叉知识体系,开扩学识视野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培养适应行业领域一线需求的基础实、能力强、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,根据《长春建筑学院201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》及长春建筑学院202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》教学安排,现将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跨专业选修课程上报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选课对象
2020级建筑学、城乡规划专业、2021级(除建筑学、城乡规划专业)全体学生
二、选课时间
选课时间:2024年7月5日8:00—7月8日8:00
补选时间:2024年7月12日8:00—7月14日8:00(只针对选课人数不足20人的课程,其它情况不予补选)
三、选课要求
1.2020级建筑学、城乡规划专业学生必须在学校开设的课程中选择3门(不少于4.5学分)未修读过的非本专业开设的课程;2021级(除建筑学、城乡规划专业)全体学生必须在学校开设的课程中选择2门(不少于3学分)未修读过的非本专业开设的课程;
课程名单见《长春建筑学院跨专业选修课课程清单》(附件1),具体学分见《长春建筑学院跨专业选修课程学分要求汇总表》(附件2)。
2.学生登录长春建筑学院教务系统进行选课,选课时要充分考虑自身兴趣、知识基础及对联合毕业设计的支撑,要确保所选课程上课时间不冲突。
3.奢岭和高新两个校区各自开课,学生不能跨校区选课。
4.选课结束后,选课人数不足20人的不予开班,学校将于7月12日组织补选。
5.因错过选课时间,出现未完成选课的情况,学校不再组织选课。
6.若学生本次选修了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已修读过课程,成绩将置为无效,不计入跨专业选修课课程学分。
四、课程学习和考核
1.学生跨专业选修课选课结束后,要在2024—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1—3教学周(奢岭校区)、第1-12教学周(高新校区),按照教务系统内个人课表上课学习,并参加课程的考核。学习和考核的要求同其他考查课一致,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系统。
2.授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,要考虑跨专业选课学生的基础,要因材施教,保证课程教学质量。
3.跨专业选修课考核不及格,学生须在下一年级开设跨专业选修课时报名重修,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跨专业重修报名工作已经结束。